- 发布人:qzjy
- 时间: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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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及采购程序,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学校决定对食堂食品进行定点采购公开招标,根据泉州市〔2018〕《泉州市市直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0年度食堂食材定点采购招标方案》。
一、招标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规范”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合法的供应商。
二、招标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落实好招标工作。
三、项目名称:特殊教育学校食堂调味品、肉类、冻品(含汤料等熟食品)、蔬菜(含水果)、生鲜及辅助材料等。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评标方法:本次对五个合同包只报一个投标价,报价最接近所有参加投标供货商报价平均值的公司中标,若多家报价相同,就当场安排报价相同的供货商抽签决定中标者;若报价距离所有报价平均值差值相同者,就以报价下浮率最多者中标。
六、采购货物内容:
项目一:调味品;项目二:蔬菜(含水果);项目三:肉类(新鲜猪、羊、牛、鸡、鸭肉);项目四:冻品(含汤料等熟食品); 项目五:海鲜,以上项目,根据食堂规模大小可以进行增减);
七、供货时间: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
八、学校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食材必须符合新的《中国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
具体要求为:
1.蔬菜、水果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活蔬菜,并附一品一码追溯码。
2.猪、羊、牛、鸡、鸭肉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并经过泉州市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猪肉,并附一品一码追溯码。
3.冷冻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必须是国内品牌且应在保质期将至三个月前供货;配送冷冻食品同时提供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附一品一码追溯码。
4、调味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必须是国内品牌且应在保质期将至六个月前供货;配送调味品同时提供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附一品一码追溯码。
5、海鲜等必须具有光泽,眼睛饱满明亮、清晰完整,瞳孔黑角膜清澈,腮鲜红色或血红色含粘液但没有粘泥,气味有天然的鱼腥味,无氯味和腐臭味,体表鱼鳞完整,无破损。并附一品一码追溯码。
6、汤料及各种熟食品必须要求新鲜,无异味,符合国家对熟食品的各种卫生要求,并附一品一码追溯码。
九、供货商资质要求
1、参加投标人员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取得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资格的人员;
2、必须是具有合法销售经营权的经销商,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15)、一品一码追溯等,同一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须涵盖本次招标的所有五项采购物类;
3、须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4、配备专业技术的检测人员,检测人员持有食品检验工三级及以上,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提供实行集中采购,进货渠道正规,在福建省内有长期稳定的本校采购类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作协议或发票或能证明双方合作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6、提供有效期内的为其配送场所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且保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
7、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8、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书,能自觉遵守我校食堂各项管理规定。
十、中标后应完成工作
1、被确定为本次定点采购中标供货商的,应在公示结束后7天内(公示期为7天)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逾期不签或弃标则视为自行放弃, 由本次招标下一名次替补,依次类推;
2、供货商每周以泉州市新华都超市丰泽广场店周日上午的价格下浮后的优惠率为准,乙方每周日下午5:00前以微信及邮箱发送的形式向甲方提供该周的食材价格,甲方适时进行抽检核对。
3、采购方每天下单时间为每天20:30~22:00,补单时间为每天10:00左右。“下单”是指采购方以《商品采购单》形式发微信或传真通知供货商次日供货的种类和数量;“补单”是指采购方同样的形式通知供货商当日需增加供货的种类和数量。根据商品采购单,确认是否有货或建议调整为其他类别商品,以便双方共同确认最终采购的商品种类。因特殊情况,采购方需临时配货的,临时商品采购经双方确认配货。根据采购方下单的内容,供货商供货时间为下单后次日上午7:00~8:00;根据采购方补单的内容,供货商应在当日12:00以前供货。临时补货应在两小时内供货。供货商如不能按时供货,应在下单当日通知采购方。方式:供货商负责运输到采购方指定地点。采购方下单的商品应尽量在泉州市新华都超市丰泽广场店有售卖的范围内,若采购方要求购买的商品泉州市新华都超市丰泽广场店没有售卖,供货商应向采购方提出更换或经双方协商价格后再配送。
十一、招标工作程序
1、制定招标工作方案:8月1日-5日,学校按照《泉州市市直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工作要求,制定《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0-2021学年度食堂食材定点采购招标方案》,并上报审核。
2、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前,招标小组制定好招标方案,并在招标小组会议上进行讨论,根据招标的内容、要求制定招标公告,于8月6-12日将招标公告公示在学校醒目的位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报名登记、领取资料:8月12日下午2:00-5:00,有意投标的商家在学校总务处办公室报名登记。
?????4、招标时间:8月13日9:30将学校五楼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