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qzjy
- 时间:201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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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体现教师的政治面貌、业务积累,现特制定学校中层竞聘思想、业务加分办法,本办法上不封顶,以事实为依据。
1、思想政治:自工作以来能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无违法违纪及综治问题,此项实行一票否决。5分
2、自工作以来经选拔开展国家、省、市级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的,国家3分、省级2分、市级1分。
3、自工作以来由教育科研部门主持的课题研究工作。优秀课题分别为:国家级5分、省级 4分、市级3分;良好(含合格)课题分别为: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课题主持人以60%、成员以40%计分(应严格遵守“学校课题管理制度”,并提供本人承担工作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含论文、过程性记录资料)。
4、自工作以来论文发表情况(每篇):个人专著(国家批准刊号,15万字以上)8分;国家CN级3分,主编或参编正式出版的专著、译著或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编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及以上的可视同一篇CN级论文。获奖论文(一、二、三等奖):国家级1.5分、1.0分、0.8分,省级1.2分、1分、0.8分,市级1分、0.8分、0.6分;市级以上汇编0.3分(国家、省、市级均须由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论文,残联或环保、妇联等部门组织的分值减半,同一内容取最高奖项),经学校认定的校本教材编制每套(册)0.5分,多人合作取平均分。
5、自工作以来班主任工作:前五年不得分,第六开始每一年加0.2分。
6、自工作以来指导学生获奖情况(前三名或前三等奖,每人或每队次):国家级0.3分,省级0.2分,市级0.1分(国家、省级四~六名降一级计分);选拔到国家、省、市集训队参加比赛出成绩的(前三名或前三等奖,每人或每队次):国家级0.1分,省级0.06分,市级0.03分,优秀奖0.02分(同项目取最高奖项);合作指导者,按应得分数平均计算。最多加至5分。(以上均须经学校同意,同时由各级教育或残联、环保、妇联等部门参与组织的活动或比赛。)???????
7、自工作以来指导教师获奖:以获奖证书中所注指导教师为依据,同级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指导教师得分:国家(3、2.4、1.8)、省(2、1.6、1.2)、市(1、0.8、0.6)。
8、教师业务竞赛。综合奖(教坛新秀、业务能手)的一、二、三、优秀奖等奖分别为:国家级5、4、3、2分,省级4、3、2、1分,市级3、2、1、0.5分,单项奖(优质课、课件、教案、教育(教学)反思或其他专业技能比赛)的一、二、三等奖分别为:国家级4、3、2分,省级3、2、1分,市级1.5、1、0.5分(选拔赛取最高奖项)。若以排名颁奖,该级别一等奖分值2分以上(不含2分),每降一名减0.2分,其余名次每降一名减0.1分(以上得分应由教育主管部门层层选拔的竞赛,否则按相应分值的一半计取)。
9、荣获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分别得1、2、3,省级2、4、6,国家级:3、6、9,以上均需人事部分认可,经过人事部门组织通过周期培训结业,若是培养对象分值减半,同时取最高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