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后勤管理
- 发布人:qzjy
- 时间:201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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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三十二条 总务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三十三条 遵守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统筹计划,保证重点,严格把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第三十四条 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三十六条 总务处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三十七条 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政府经济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