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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孩子的明天插上飞翔的翅膀
  • 发布人:qzjy
  • 时间:2008-11-14
  • 点击:8462
  • 来源:[db: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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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盲聋哑学校

我校是一所专门为残障青少年和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服务的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占地面积75.3亩,现有学生315人,教职工82人,是一所集学前、小学、中学、职高、职专以及中小学生社会实践于一体的特殊教育示范校。近年来,在上级团委、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校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结合青少年集中和学校自身优势,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全力投入,认真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热情的服务和保障,将青少年“维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纳入到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残疾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联合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努力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也推动学校工作不断迈进,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社会效果显著。现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管理规范,氛围浓厚

(一)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1.建立管理制度。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派出所法制副校长为副组长,德育处主任具体负责,其他中层共同参与的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内容。

2.建立责任制度。实施班主任负责制度,各个班级制作了任课老师联系卡,让每位家长都能及时与任课老师联系。建立常规管理值日制度、校务公开制度、家长听课制度,加强学校各项常规管理。

3、建立学习制度。建立每双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先后组织教师学习了《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文书。通过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参观法制展室等活动,让学生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知法守法,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4.建立表彰制度。每年儿童节、教师节,大力宣传和表彰一批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年、星级学生。通过学校网站、墙报、黑板报等宣传他们的事迹,以点带面,起到很好的宣传促进作用。

5.建立校外联系制度。学校聘请城东派出所杜晋军副指导员为法制副校长,在市司法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禁毒支队、城东居委会聘请了兼职校外辅导员。

6、建立长效机制。创建领导小组将各职能部门的维权范畴和要求作了具体布置,实行层层落实,分工到位,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泉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全年接待学生2万人左右,在长期的运作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运行机制确保活动的实效和安全。

(二)主题突出,氛围浓厚

1.确定主题,制定实施方案。学校在开展一系列活动的过程中,非常注重过程性管理,做到每个活动都有主题、有计划、有会议记录、有实施步骤、有工作总结。

2.发挥宣传橱窗作用。校园内设立了两个主题橱窗,定期宣传各种保护青少年的文书。同时有国旗知识、环保知识、禁毒教育、国家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主题图片展。在各教室固定角落,张贴学生的优秀习作和各种关于青少年维权的宣传资料,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在校园内和校园周边,设立了醒目的警示标志。领导组下设维权办公室,向全体学生家长公布维权热线和维权邮箱,帮助学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3、加强校园广播建设。建立校园广播系统,在校园广播节目中开辟了青少年维权岗专题节目。在校园网中专门开辟了青少年维权专栏,同时设置了网上心理导航、家长咨询、法律援助等栏目,为青少年寻找帮助提供了快捷的方法。

(三)透明管理,接受监督

学校将维权工作当作一项学生工作的“阳光工程”,实现“三上墙”和“三个有”的工作目标。实行透明管理,并设计好创建标志和口号、承诺内容、监督电话在明显的位置给予上墙公布,同时设置了“青少年维权岗”意见箱,维权服务卡、投诉咨询电话,并主动发放维权服务卡,接受学生或家长的监督和询问。

二、开拓创新,为全市中小学生及残障青少年提供优质服务

长期以来,学校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开拓创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残障青少年以及全市中小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校园环境。

1、充分利用校园宣传阵地、讲座等形式,开展自护教育活动。举办了青少年自护夏令营,邀请法院、消防等方面的自护教育专家为广大学生讲解自护教育知识,传授自护教育技能,并进行了自护教育的实战演示。如:防灾与自救、家庭生活安全、社会生活安全、校内外生活安全等,提高了未成年人进行自护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2、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印发图文并茂的宣传材料、举办宣传图片展,同时邀请公安局禁毒支队的干部前来讲解有关禁毒方面的知识,列举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告诫学生毒品的巨大危害,激励学生共同参与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全民禁毒活动。

3、以9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广大青少年开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和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养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

4、通过科普知识、法律咨询、讲座、报告会、讨论会的形式,加强对青少年学生进行遵纪守法、崇尚文明科学、抵制邪教的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反对邪教斗争。 通过邀请第四监狱的少年犯来我校进行现身说法,进一步教育青少年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5、基地通过聘请优秀的退伍军人对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进行强化军事训练。通过高强度的军训,既锻炼了学生的素质和毅力,加强了组织纪律性,又提高了青少年自觉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6、加强网络管理和信息过滤。网络一方面能够增加青年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特别是盲、聋学生由于生活中所接触的信息不多,如果让学生上网浏览相关的信息,有利于综合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由于青少年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尚未完全形成,容易受到网络中不良思想和因素的影响。为此,我校组织广大学生学习《青少年网络导航》,进一步规范了我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形成了文明、健康的生活娱乐方式。

7、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分别从8个省市引进12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包括一名研究生。迄今为止,我校有50.9%教师已达本科学历。同时学校实行“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强师方略,力求实现教师的三个转变:即在管理思想上从“经验型”向“科研型”转变,在教学思想上由“教书型”向“育人型”转变,在知识能力结构上由“单一型”向“综合型”转变。不断提高为青少年维权的服务水平。

8、热情接待来访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要求协助办理的事务能做到热情及时办理。对于学生来信我们做到及时回复,能解决的问题一定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作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和说明。

9、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以青少年维权案例为主,组建案例组,由各班选举学生组成模拟法庭,并邀请法庭工作人员担任指导老师,使参与学生通过活动掌握一定的法律审判程序,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

三、严格落实标准, 认真履行“维权” 职能

青少年学生历来是观察社会的窗口,从某种程度上说,稳定了青少年就稳定了社会。我校的学生分两类,一类是全日制寄宿盲聋学生,学生来源复杂,个体差异性较大,而且后进生比较多;另一类是基地每周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人数较多,管理存在较大的难度,我校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同时,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针对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如有旷课、打架、偷窃、毁坏财物、观看不健康音像制品等现象的学生,教官、德育处配合班级主任对其谈话,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对态度不端正者给予批评、劳动教育等处理,并且不定期请司法局有关专家为青少年做《预防学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专题报告。

2、针对学习困难学生,我们积极开展学风建设的系列活动。如通过黑板报评比,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朗诵比赛等措施,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困难学生的学习热情。我们还通过校园广播,经常向同学们介绍一些好的学习方法和经验。对于一部分由于种种原因而导致学习特别困难的学生,我们并没有放弃,学校组织教职工与困难学生结对子,开展“一帮一”的爱心助教活动,并建立爱心助教跟踪记录表,以便随时了解被帮教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通过“一帮一”的爱心助教活动,从纪律上加强约束、学习方法上帮助改进、心理上提供支持,使他们尽快走出困境。每学期每位教师都要制定好自己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并认真落实,该活动开展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深受师生的称赞,部分学困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习兴趣有了明显的提高。

3、针对经济困难学生。由于家庭条件的制约,一部分学生家庭本身比较困难,或是因为身患残疾,求医买药已不堪重负了,对于这些学生,我们尽量按照国家政策和地方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发放“特困生补助金”,并认真落实我市“二免一补” 政策,同时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2007年争取了3万元的团市委对残障学生的补助金,惠及全校65名特困生,最大限度的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4、针对存在心理障碍的学生。残障青少年学生心理障碍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它包含了多方面的因素。有些学生是因为家庭原因而导致心理问题,还有些是因为身患残障而存在严重的自卑感,有些是和同学关系不和谐而导致情绪不稳定。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利用校园宣传栏开展“青春期生理、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活动,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咨询信箱,由学校安排专业的心理辅导教师解答学生所遇到的心理问题;几年来,我校心理健康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5、每期参加社会实践的中小学生在活动课程安排中都会涉及到消防演练、参观法制教育馆、禁毒教育馆、消防安全教育馆、交通安全教育馆等,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法律法规、安全教育。

四、特色鲜明、效果突出

1普法活动,丰富多彩。

通过办墙报、手抄报展评、知识竞赛、征文大赛、上台演讲、班级歌咏、擂台赛等形式,学生们闪亮登场。定期举行“亲子学法”活动,让家长和孩子一起聆听法制教育课和家校一致课;诚信教育、廉洁教育、生命教育,共铸学生道德长城。每到周未或周一校门口常有大量摩的等客,学生交通协管员会自觉走到校门口协助疏导交通。学校还先后邀请原文化局党委副书记吴天赐、禁毒支持潘爱军警官、司法局吴丽华、市交警大队、第四监狱等同志来校作法制教育讲座20多场次。

2、创造和谐环境,体验和谐生活。

在学校中举行的各类活动中,我们也注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自己应有的权利。建队节的时候,我们组织新队员入队,聘请校内外辅导员。大队委员竞选的时候,采用现场直播的方式,让每一位同学都能了解到参选委员的情况,并投上自己神圣的一票。在基地军事会操比赛、障碍比赛的时候,我们通过由每班抽一位学生和一位老师参加评选的方式,充分体现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懂得社会游戏规则,为今后社会生活打下基础。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卫生和秩序整顿,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空间。

3.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维一体的维权网络。

维护青少年权益的职责并不仅仅落在学校的身上,更重要的是要与家庭社会联合起来,才能有事半功倍的作用。为此我校提出了“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教育全体学生,影响整个社会”的理念,并落实到工作中。我校于2005年成立了第一届家长委员会,并且开展了许多实质性的工作,成立了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培训,让家长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履行作为家长的职责与义务,维护孩子应有的权利。

4、协同政府各职能部门为青少年建立丰富的德育资源。

学校紧紧围绕社会实践建设与发展的总体目标,积极开发和挖掘我市丰富的教育资源,构筑青少年校外活动教育平台,协同多方力量,先后与泉州市司法局、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泉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泉州市地震局、泉州市国家安全局、泉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泉州市环保局等单位在我校分别建立了泉州市少年儿童法制教育基地及展馆、泉州市少年儿童禁毒教育基地及展馆、泉州市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基地及展馆、泉州市中小学生防震减灾教育基地及展馆、泉州市中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基地、泉州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及展馆、泉州市中小学生环保教育基地及展馆、泉州市中小学生小发明及小创作展馆等。达成与各单位共建协议,为我市少年儿童的德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同时我们还把泉州市烈士陵园、风景名胜清源山、洛阳桥、海交馆、德化县黛仙山自然保护区、永春牛姆林、厦门英雄三岛纳入开展活动的主要场所,形成了多元化、多视角的德育资源库,为少年儿童德育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德育平台。

5、建立家校联系册,每学期初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期未寄发告学生家长书,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关注学生的思想动向,明确彼此之间的责任与义务。

6.心理咨询,及时引导。

我校的心理咨询室“心情驿站”受到了学生的热烈欢迎。每天中午都有专门的辅导老师接待来访学生,对学生的心理危机进行及时的干预,起到良好的效果。同时,我们还请受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教师为老师讲授心理辅导的专业知识讲座,为学生进行心理辅导讲座,及时帮助孩子解决成长过程中的困惑。

7、扎实开展控辍工作,认真落实外地残障学生入学政策,确保残障青少年享有平等的教育权

? 长期以来,“控流”工作是我校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校长亲自挂帅,专门成立了 “控流”工作领导小组,密切关注学生的去留动向,扎扎实实做好 “控流”工作,绝不允许人为地放走一名残疾学生,今年我校学生总数为315人,确保了巩固率达100%。为了扎实开展控辍工作,认真落实外地残障学生入学工作,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学期初教导处对学籍进行及时统计,制定了班主任周汇报制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及时认真地作好思想转化工作。为落实层层落实了责任,对没有按时到校报到的学生弄清去向,逐一核实,采取塔式管理模式,严禁学生辍学。

2)为了堵死辍学渠道,学校又完善了教师家访制度,建立家校联系册,在班主任进行个别家访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带领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进行集体家访,做好已经辍学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动员其返回学校,无论路途多远,学生各方面的条件多差,只要在我校就读,就不允许辍学。

3)制定了控制辍学学生实施方案,与教师签订责任状,将控辍工作纳入教师工作考核。

4)对于学困生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由责任导师负责施实,以提高学困生的学习成绩,让学困生对学习也充满信心,愿意留在学校继续学习。对于对学习失去信心而回家的同学,陈校长亲自带队走访学困生家庭,经耐心细致的工作使他们返校学习。

5)我校积极鼓励外地残障学生到我校入学就读,不论学生来自省内、省外,是单一残疾还是双残、多残,我们都有义务无条件接受新生入学,并保证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同时,我校采取外地学生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条件的教育资源,接受同等质量的义务教育。许多外地的残障学生都慕名到我校就读,乞今为止,我校已接受香港、新疆、四川、龙岩、漳州、厦门、福州等地近100多名外地学生,他们在我校都能安心学习,愉快生活。

6、协助执法,力挽失足

学校在日常工作中有一项义不容辞的工作,那就是当派出所发现残障青少年违法活动时,或社会救助站发现闲置人员,特别是听障青少年由于不会说话,民警将其抓获后又不懂手语,只好请我校老师帮助翻译,协助破案,每当此时,老师都是细心询问,耐心劝导、力挽失足残障青少年走正道。

五、办学效果显著

1999年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以来,我校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将基地建立的法制教育馆、交通安全教育馆、消防安全教育馆、禁毒教育馆等展馆全天候开放,让校内外的青少年参观学习,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并且结合教学实际开展了系列实践活动。在近两年多时间里,社会实践基地共举办100多期,先后接待我省、市大中小学生5万多人次参加实践活动,效果十分明显,社会影响广泛。走出一条适合本地区残健一体化德育新路子,受到国家总督学柳斌、教育部副部长王湛,以及《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和省内外教育行政部门等领导、专家、学者的好评。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级绿色学校”、“全国小公民建设实践示范点”、“ 全国校园环境管理项目成员学校”“福建省文明学校”、“学雷锋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工会”、“福建省学校德育基地”、“福建省国防教育基地”、“福建省小公民道德示范点”以及“泉州市职业道德十佳先进单位”、“园林式学校”、“两基工作先进单位”、“达标先进党支部”、“创安工作先进单位”、“平安校园”等五十多项称号。

爱学生,是我们教师的天性;维护学生的权利,是我们学校的天职。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我们将认清形势,巩固成效,继往开来,携起手来,积极拓展工作领域,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共同为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蔚蓝天空而努力奋斗,为广大青少年的明天插上飞翔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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